2020年,我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其中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作出了重要调整,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规定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更注重维护家庭稳定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立法理念的深刻演进。这些变化不仅影响着离婚程序的进行,也对婚姻关系中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新的指引。
最受瞩目的调整是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新规,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后,需要经历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防止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时间进行理性思考,以期挽救尚未完全破裂的婚姻关系,促进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

除了程序上的变化,新规定在实体权益方面也进行了强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进一步强调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一条款加大了对婚姻中过错行为的惩戒力度,为受害方提供了更有力的救济途径。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法律规定更为细致。判决抚养权时,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确保了子女在父母离婚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其身心健康成为核心考量因素。同时,法律也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且不妨碍其在必要时提出探望子女的请求,保障了父母与子女情感的延续。
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也更为严格。新规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实践中一方在不知情下背负巨额债务的情况,加强了对非举债方财产权益的保护。
总体而言,2020年的离婚新规定通过引入冷静期、强化过错赔偿、细化子女抚养规则及明确债务认定,构建了更为平衡与完善的婚姻退出机制。它既非设置离婚障碍,也非鼓励轻率分手,而是旨在引导公众以更严肃、更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婚姻家庭,在保障个人自由与维护家庭社会功能之间寻求更合理的平衡。这些变化要求当事人在处理离婚事宜时,需更审慎地评估自身情况,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妥善解决身份关系变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